2026安徽芜湖无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5 13:49:22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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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无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度无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三、组织方式
2026年度无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签约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方向须一致。
根据《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文件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wwsrsks.pzhl.net)。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注册账号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但需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29日至4月30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2095229586@qq.com。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中共无为市委组织部、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缴费成功但因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二)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综合知识》,笔试试卷满分均为120分,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周日)上午。
《医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医学基本理论、医学基本知识、医学基本技能等。
《中医综合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等。
报考人员可于5月7日至5月10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无为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无为市人民政府(https://www.ww.gov.cn/)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规定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报考岗位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规培成绩合格单或规培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需提供规培证书。
3.符合“两个同等对待”考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2026年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资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且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单或合格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2026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招考岗位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6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
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专业测试费用的政策。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
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553-2323119
监督举报电话:0553-6610041(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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