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途医考为各位考生整理2024年陕西医疗卫生事业编招考相关信息,以便各位考生及时了解当地考试考情,医疗编制考试备考、复习、刷题可以使用高途上岸通小程序(点击刷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医院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医教研工作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招聘相关专业各类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年龄等要求;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度第二批用人计划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10:00至2026年4月29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30日8:00至2026年4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
(1)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点击链接进行报名:https://f.kdocs.cn/g/jpVAdXqx/【WPS表单】邀你填写「2026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批招聘登记表」
(3)请将相关证件资料以PDF文件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表,要求所有证件材料必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身份证、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所需资格证、医师规培证(岗位无特定要求的不上传)、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资料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所有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环节。对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笔试环节。
1.笔试(百分制)
笔试重点考核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百分制)
面试主要由学术素质评估、职业能力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等内容组成,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者,不予录用。
3.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心理测评
我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心理测评人选。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和心理测评由医院统一安排,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结果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待电话为029-33350795(人力资源部)、029-33652885(纪委监察科)。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同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和邮箱以便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或邮箱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咨询电话:029-33350795
咨询时间:08: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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