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6-12 15:37:28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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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25年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以下情形视同应届毕业生:①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在职或社会人员。在职人员指截至2025年6月24日仍在医疗机构就职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在职或社会人员报考的,须于2025年6月24日前取得学历(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符合可执业变更或注册的要求。2025年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3.在职或社会人员须于2025年6月24日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到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课程确定。
6.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内)的。
3.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在岗或社会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个人信息、专业、级别、证书编码及批准时间的页面)、执业资格证书(浙江省内电子证照,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在职人员还须所在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近期电子证件照;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4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6月26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完善信息后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再次报名结束后1日内完成。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4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5日(周六)上午9:00——10: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均为客观题,以答题卡填涂形式作答。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笔刀,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2.面试前,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的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从业基本素质和业务处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公示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的另安排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决定岗位排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民生事业部牵头,街道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将由民生事业部统一调配聘用单位和聘用岗位,凡不愿意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安排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025年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负责解释。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纪工委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公开招聘活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无关。
(五)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
0573-82625799(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73-82879257(长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73-82208498(区民生事业部)
监督电话:0573-83635561(区卫生纪工委)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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