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湖北荆州石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人公告

来源:石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30 16:14:58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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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启动我市2026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数
石首市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人,石首市中医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人,石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人,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人,共计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石首市2026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校园招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
1.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健康石首”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以及岗位表等。
2.用人单位赴高校,宣传本次招聘事宜。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4月8日上午9:00-12:00,长江大学(东校区四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3号厅)
3.网上报名。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6年4月8日17:00。将填好的《石首市2026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资格审核材料PDF版发送至石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2639890204@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表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考生请实名制加QQ联系群1087506281。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下载打印《石首市2026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签名完好保存,作为面试资格审查主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由石首市卫生健康局、石首市医疗卫生总院会同石首市人社局和石首市委编办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身份登记并发放笔试准考证。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8:30-12:00。
2.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四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3号厅。
3.资格审查资料:
(1)本人签名的《石首市2026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考生个人简历(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个人特长等信息)。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17日(周五)下午2:30-4: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各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知识为主,卷面分为100分。委托市州以上考试机构命制笔试题本。
(三)开考比例。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E类)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设考,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本次校园招聘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健康石首”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二)面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方式: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面试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含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试题: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面试试题分为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技术四类。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评委评分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离开面试考场。
(三)面试命题。
委托市州以上考试机构命制面试题本。
(四)面试实施。
面试由石首市卫生健康局、石首市医疗卫生总院会同石首市人社局、石首市委编办组织实施,石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考官采取抽签方式从异地选派7人组成,主评委由人社、编办部门面试经验丰富的公共评委担任。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8:30开始,当天完成。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各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排名规则。
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三)考试成绩及面试合格线公示。
对所有面试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对于岗位计划数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健康石首”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校园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九、体检、考察、调档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在2026年6月下旬完成;调档时间在2026年7月中旬完成;考察时间在2026年7月下旬完成。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石首市医疗卫生总院及招聘单位负责。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石首市卫生健康局、石首市医疗卫生总院归口报石首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石首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聘用手续原则上要在2026年8月底前完成。对聘用的人员,经石首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下发聘用通知文件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
十二、工作要求
(一)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协议。否则,做自愿放弃处理。
(三)石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石首市2026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石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石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7182534(石首市人社局)、0716-7819115(石首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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