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咸宁通城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人公告

来源:通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30 15:46:46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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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隽来隽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通城县人社局将组织县内事业单位采取统一考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5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5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在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内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吸毒、性侵、严重失信等)。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5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
本次报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方式进行,互联网服务平台登录网址:
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tcxgkzp
(二)报名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程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注册: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5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信息认证。5月15日17: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网站服务联系电话:027-50766287
2.报名: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5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5月15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名截止。
3.资格审查: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6日9:00,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4.缴费确认: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于缴费截止日17:00之前交招聘用人单位审核,办理减免手续。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主管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县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tc.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5月23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5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tcxgkzp)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考。考生应保管好笔试准考证,面试和笔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2025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与有关要求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知识(70%)。
2.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
3.考生参加笔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它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中说明。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tc.gov.cn//)公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县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tc.gov.cn//)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城县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tc.gov.cn//)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通城县消防管理人员岗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另外进行体能考核、技能考核和心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其中根据《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文件精神,卫健系统本次对国家培养已毕业的五年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岗位计划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不进行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已报名成功的上述人员,在此期间段登录本次考试专门窗口提出申请,在相应位置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有关佐证材料。笔试加分申请时间为5月6日9:00至5月15日17:00,申请信息将在申请时段结束后归集到通城县人社局,由通城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经通城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通城县委审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通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通城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三)计分方法。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40%+面试成绩×60%。其中“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40%+面试成绩×60%。
考生的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tc.gov.cn//)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应聘人员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
3.学历层次高的;
4.笔试成绩高的。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通城县人社局汇审后,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tc.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经通城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聘期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本方案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一、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工作人员及考生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3.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通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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