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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春季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冶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卫生专技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卫生专技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外);
2.卫生专技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非卫生专技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至5月15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可本人到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尹家湖东路22号)门诊四楼C417室报名,递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招聘报名表及个人有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投递至报名邮箱1419118903@qq.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2024年应届生需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
(3)身份证
(4)相关执业证、资格证
(5)一寸白底电子照片
(6)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需提供原单位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
(7)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市妇幼保健院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未收到招聘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根据应聘者所应聘岗位、专业进行分组,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者,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3)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2)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遇其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行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安排在大冶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办理聘用手续,报主管部门备案。考生自愿放弃岗位的,我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1.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熟练工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个人表现,决定续聘与否。
3.工资待遇根据大冶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3.本公告由大冶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冶市妇幼保健院党政办0714-8712993。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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