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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广元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并完全符合附件2《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附件3《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8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24人、苍溪县46人、旺苍县52人、剑阁县120人、青川县32人、利州区55人、昭化区8人、朝天区21人。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2和附件3《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附件4《报考指南》。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4日8∶00。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考生之家网(https://bm.e21cn.com)报名。
报考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或《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为方便外地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新增了“重庆市中心城区”考点供考生选择。凡招聘岗位仅需考生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笔试的,报名时可选择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考区参考。需参加《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或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只能在报考所在地参考,不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参考。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请在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5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应聘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市属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区)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26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报考一般事业单位岗位的缴费为2科100元,报考教师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缴费为1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附件4《报考指南》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招聘岗位,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考生之家网打印本人《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笔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或《教育公共基础》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3)《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4)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中小学教师岗位);2026年4月26日(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公布。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考生之家网“成绩查询”专栏查询。报考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相同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于5月27日左右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
请符合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以下材料和《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5)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限基层服务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4《报考指南》。
6.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6月2日左右分别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4《报考指南》。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由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7000021023的面试考生需增加加试环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所有评委现场打分,记分方法为各评委所给分数算术平均值。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gygjjzx.cn/index.html)发布的公告。加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加试成绩×20%。
3.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残疾应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残疾类别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卫生岗位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电话: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048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5772
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183058、6183010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4661
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621833
(三)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028-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839-3308105(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839-3308105(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纪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32239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32632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9-3263349、3266876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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