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阿坝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72人公告

来源:阿坝州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18:13:48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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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名高校四川人才活动季工作安排,阿坝州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岗位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⑷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⑸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⑹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5年知名高校四川人才活动季阿坝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其他条件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专业一栏除明确了门类、学科类、专业类的岗位外,其余岗位要求的均为具体的专业。专业要求中的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
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如果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所载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学科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网络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在“所学专业”栏填报一级学科(学科类)名称,并根据所在高校培养方向备注二级学科(专业)名称。面试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关于二级学科(专业)的证明材料。
例如:应聘人员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为一级学科“兽医学”,在读期间培养方向为“临床兽医学”,应聘人员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兽医学”的岗位时,“所学专业”一栏应填报“兽医学(二级学科为临床兽医学)”。
资格条件中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TEM8合格证书”“医师执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放射医学技术专业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8日。
资格条件中所称“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8日。
资格条件中所称的工作经历、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8日。
3.不得报考情形
⑴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⑵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⑶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⑷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⑹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⑼现役军人,全日制或脱产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22人,其中卫生类172人,综合类50人,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0∶00至11月28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知名高校四川人才活动季阿坝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10月30日10∶00至11月2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1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专科学历要求的岗位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其余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专科学历要求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未形成差额的,由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人数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人数之比应形成差额。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2月16日09:00至12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笔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法律常识、国情省情、科技文化常识和管理常识。
《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相关知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知识、医疗事故处理相关知识、人体解剖学知识、生理学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药理学知识、医学心理学知识、医学伦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2025年12月20日在成都开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6年1月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缺考笔试科目、笔试成绩为0分、违纪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若招聘人数与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6年1月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由相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情况说明。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由面试资格审查组织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二)面试
面试由相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考察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按岗位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人员、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人员、学历层次(学历层次高者优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序优先确定为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体检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八、最低服务期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招聘人员应在《聘用合同书》中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九、政策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5年(含试用期)协议,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政治待遇。招聘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纳入州、县领导联系服务范围,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走访慰问、研修培训、休假疗养;发放“阿坝英才绿卡”,享受州内50个景区免门票、机场VIP通道等服务。
(二)招聘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通过干部人才周转房、人才公寓、租房等多形式保障住房,服务期满后跨州县调动的,不再保障住房。
(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情形享受政策待遇:
1.具有急需紧缺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
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40万元。
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州、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级保障。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0837-2825319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822793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37-2838637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6448627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7420300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7233359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7725772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6723833
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852109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3797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298284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8991643
(二)纪律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7-2855872
(三)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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