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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所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10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丹徒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6日18:00;
5.缴费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24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报名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缴费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8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卫健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4月26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区卫健委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交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缴费成功的考生需带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镇江创业大学1号楼(江苏省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3.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各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住培证明等)
③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其他材料,2026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④《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工服务平台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岗位数10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数10倍以内的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岗位数(含)10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1.初试
初试时间为5月9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考生须在2026年5月8日16:00后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
初试方式及内容将于4月29日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上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初试结果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考生请在初试结果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0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主要内容应聘岗位必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健委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健委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上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区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2026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5314009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
区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0511-81880700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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