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公告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2 18:27:27 作者: 高途医考

高途医考为各位考生整理2024年贵州医疗卫生事业编招考相关信息,以便各位考生及时了解当地考试考情,医疗编制考试备考、复习、刷题可以使用高途上岸通小程序(点击刷题

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毕节市精神卫生中心、毕节市优抚医院)始建于1959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放床位550张。医院将发展成为集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并逐步打造“一院一品,大专科(精神科)小综合”新模式。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3名,为确保招考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法律法规,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守秘密,严肃纪律,保证考试工作有序进行,真正选拔出素质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0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明)。
(七)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3.联系方式:0857-8250029(人事法规科)。
4.报名地点: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法规科(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瑞丰新城四号楼背后综合楼三楼308)。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1份(A4纸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报考岗位要求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职位表》“其他条件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名费100元。
以上材料需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资料。
6.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01岗至08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09岗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01岗至08岗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09岗面试以驾驶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均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均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职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到岗试用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医院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递补
在上述条款(二)、(三)、(四)任一环节中因放弃、不合格或相关证书无法按时提交导致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递补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递补的对象,按程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五、纪律监督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由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857-8254332(毕节市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科)
(二)本次招考工作所有通知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按时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
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2日

更多医院招聘、医疗卫生考试信息,请关注高途医疗卫生事业编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