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途医考为各位考生整理2024年广东医疗卫生事业编招考相关信息,以便各位考生及时了解当地考试考情,医疗编制考试备考、复习、刷题可以使用高途上岸通小程序(点击刷题)!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
1.广宁县人民医院、广宁县中医院为广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广宁县妇幼保健院为广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广宁县慢性病防治站为广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广宁县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宁县宾亨中心卫生院、广宁县宾亨镇石涧卫生院、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广宁县江屯中心卫生院、广宁县江屯镇联和卫生院、广宁县潭布镇卫生院、广宁县赤坑镇卫生院、广宁县石咀镇卫生院为广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2.广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广宁县教育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广宁中学、广宁第一中学为广宁县教育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中国工农红军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广宁县城东学校为广宁县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广宁中学城南学校、文傑中学为广宁县教育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广宁县潭布镇中心幼儿园、广宁县木格镇第一幼儿园为广宁县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定级),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3.广宁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中共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4.广宁县殡仪馆为广宁县民政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本次共公开招聘96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广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9年8月4日至2007年8月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8月4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条件的需以该学历或职称报考岗位;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8月4日上午9:00至2025年8月8日下午17:00登录事业单位招聘系统(https://www.sydwzk.cn/gdgnxzp2025)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报名材料、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
(5)退出现役证件、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户籍材料(报考“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的需提供);
(6)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①社保部门开具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②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签订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证明,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盖章。上述①、②两项材料须同时具备(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需提供);
(7)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2.初步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自行诚信报考。
3.报名确认。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8月14日9:00至8月15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教师专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在肇庆市入伍或者肇庆市户籍(生源),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其他非专项招聘岗位。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公布。
3.面试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5年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下同),须在广宁县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岗位表(附件1)中标注服务年限的岗位,正式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教师岗位聘用后需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期间可在我县教育系统内调动。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8月4日至8月8日9:00—12:00、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更多医院招聘、医疗卫生考试信息,请关注高途医疗卫生事业编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