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2人公告

来源:厦门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6-02-11 11:57:12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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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决定组织实施简化程序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八)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九)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十)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2月)》(附件1)。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厦门人社局和厦门医学院官网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报名,岗位招满即更新招聘信息。未招满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报考厦门医学院岗位者登录“厦门医学院简化程序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zp.xmmc.edu.cn);
2.报考附属第二医院请发送电子邮箱报名:xmeyzp@163.com;
3.报考附属口腔医院请发送电子邮箱报名:kqdbrsk@163.com。
(三)各岗位报考者如通过审核,后续面试通知会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上述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1.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2.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3.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4.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须实行履职回避。
六、考试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视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工作。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与拟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0分。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选确定
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卫通〔2011〕2号)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从事医学检验职位人员体检结果还应满足《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人员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义、申请复检的,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身体状况的,取消体检(聘用)资格。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学习表现、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
考察工作前,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发现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聘用)资格。另通过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
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八、聘用
(一)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人社局和厦门医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二)聘任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报厦门医学院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厦门医学院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本次拟聘用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内的聘用工作人员,执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拟聘用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招聘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招聘单位查阅其人事档案后,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3.招聘单位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按照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和级别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任。如招聘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用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降低岗位级别聘任。
4.本次招聘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该岗位;如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厦门医学院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者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就业推荐表毕业专业要与毕业证上的一致,办理聘用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因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是指经社会化评审、全国统一考试或考核确认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方式取得的职称。在资格复核时,尚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的,可提供的有效的成绩单(须证明通过考试)、评审通过文件或考核确认表等有效材料。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包含:
①持有《医师资格证书》;②已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尚未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合格成绩单。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的工作情况证明。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人社部门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年限可以分段按月合并计算。不同单位的相同(似)工作经历(验)证明可分别开具,累计计算。
(五)如无特别说明,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当月,相关年限计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认定时间均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学历(位)认证时间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六)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解释说明。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厦门医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考试公告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解释。
附件:
厦门医学院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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