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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6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等详见《溆浦县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详见附件1)。18周岁以上是指2008年4月20日(不含)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的。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岗位条件中未作执业资格要求且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按规定报考并被录取的,须在2年内(按聘用时间计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试用期内(含我县试用期未满辞职的)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及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均在溆浦新闻网(https://www.xupunews.cn)及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p.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同底免冠正面近照3张报名。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还需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含专业),未取得的终止应聘资格。
(2)本县以外考生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均保留到小数点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分值20%,不含写作)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分值80%)。
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之前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发布面试预通知,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即未形成竞争),设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测算生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数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项目,有吸毒史的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等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公招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公招领导小组认定。
2.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同时,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溆浦县人社局(0745-3323772)
监督电话:溆浦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5-3323173)
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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