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公告

来源:人社部 发布时间:2025-05-23 11:54:25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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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涉及6家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三)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符合在京落户及接收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要求。
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在京落户要求,即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社会人员: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四)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均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s://cstdccm.51trust.com/stdc/web/talentpool/#/login。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17:00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后,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说明,提交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自报名起至2025年6月8日17:00,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审核。若个别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组织考试。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确认
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9日9:00至2025年6月11日24:00期间登录https://cstdccm.51trust.com/stdc/web/talentpool/#/login进行笔试确认,一经确认提交,不允许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考试确认成功后,可于2025年6月16日9:00起至笔试开考前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用线下机考方式开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关于面试人选、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相关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占40%、面试考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各招聘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招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由招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招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批或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有关安排将通过各直属事业单位官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
监督电话:010-59957629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10-6417538118810309186
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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