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丽水松阳县医疗卫生单位赴河北医科大学招聘人员17人公告

来源:龙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3 19:54:26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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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赴河北医科大学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4.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2月12日至2005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放宽到45周岁(1977年2月12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个别岗位招聘范围、学历、年龄、对象等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8.身体健康;
 
9.未受过处分;
 
10.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1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2023年2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址:河北医科大学附近美丽华大酒店三楼。
 
2.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2月10日下午5:00前
 
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详见计划表。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其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委培生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的岗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将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并联系招聘单位。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的,提交松阳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报名、面试、体检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体检结果、拟聘用等相关信息发布、请留意“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880199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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