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文昌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13人公告(1号)

来源: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24 16:17:59 作者: 高途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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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专技人才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文昌市招聘医学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府〔2022〕3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批准,决定招聘13名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控编、按需招聘、宁缺毋滥,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待遇和服务年限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共13个岗位13人,详见招聘岗位表。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入编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一年,但医生服务年限不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国内医学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5.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精神风貌良好,具有救死扶伤、吃苦耐劳精神,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用人单位和各高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线上收集、招聘会现场接收和用人单位邮箱(见岗位表)接收报名资料。
 
2.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提供个人基本材料:
 
(1)2023年度文昌市招聘优秀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张,核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简历、重要荣誉证书、论文复印件(如有)和联系电话,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成绩单、学校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核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和地点
 
(1)湖北站
 
时间:2023年3月19日-20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学院
 
(2)广西站
 
时间:2023年3月21日-22日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
 
(3)海南站
 
时间:2023年3月23日-24日
 
地点:海南医学院
 
(4)其他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应聘人员可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站或邮箱(hnwcphrsk@163.com)提交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
 
对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的,现场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视为报名成功。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站或邮箱(hnwcphrsk@163.com)提交报名资料者,在面试前核验报名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视为报名成功。
 
(四)面试
 
1.组织报名成功的应聘者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由考官根据招聘岗位提问,应聘人员答辩方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
 
3.计分方式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聘用,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由招聘工作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记录在册。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提出拟录用人选
 
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面试情况,现场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提出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2023年8月31日前,应聘人员将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到市卫健委。市卫健委组织开展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卫健委牵头,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以审阅人事档案为主。
 
(七)拟录用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报招聘工作小组同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enchang.hainan.gov.cn/)进行公示。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正式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18-35周岁(1987年3月18日至2005年3月17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五)所有聘用人员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坚持原则。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公平、公正。
 
(二)严禁造假。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律取消资格。
 
(三)严守纪律。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
 
举报电话: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898-63226035(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监察室)
 
咨询电话:0898-63382853(文昌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0898-6323083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室)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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